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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他清晨刚刚冒出的胡茬一戳,林沫感觉手背酥酥麻麻,难得见元先生露出这样缱绻的表情,她既是心酸又是无奈:“我不知道怎么会有我和沈叔叔的谣传,北上之后,我拢共也只和他见过三四次。
其中一次是他酒醉,在民政局闹事,工作人员在他手机里找到我的电话,让我去接的他。”
“民政局?”
元焯敏锐地捕捉了关键词,“是什么时候的事?”
“大二那年的冬天,”
林沫仔细回忆了一下,“我记得跟班主任请假出来的时候积雪都快淹过膝盖了,赶到时那里都快要下班了。”
“你穿的白色羽绒服,他穿的红色冲锋衣?”
元先生记得倒是分外清楚。
林沫诧异地睁圆了眼:“你怎么知道?”
他怎么可能忘记?那张寄给他,用以佐证“林沫和沈霆结婚了”
的照片上,他俩就是这身打扮!
当初这张照片让他消沉了多久?再过多少年他都记得清清楚楚。
“有人拍了你跟他在民政局的照片寄给我。”
照片上沈霆的胳膊架在她肩头,状似亲密,“他当时为了什么事在民政局闹事?”
林沫蹙起眉头,那时候她甚至还没有开始接戏,毫无名气可言,什么人会偷拍她的照片寄给元焯?她犹豫地说:“沈叔叔当时有个未婚妻,听说原本那天是去扯证的。
但他未婚妻没来,到底发生了什么,他没肯说。
我也就没问,总之沈叔叔从清晨一直等到傍晚,坐在外面台阶上喝了许多酒,醉了一个人上柜台要求登记结婚,工作人员才无可奈何地联系我接人走。”
“未婚妻为什么没来,他也没说过?”
“没说,”
林沫抬头看看元先生,无奈地说,“但我爸去世之后,元氏终止了跟沈叔叔的公司的贸易往来,那段时间他的周转很成问题,甚至……还跟我借过一笔钱,那会应该是他最难熬的一段时光。
当然,后来钱都还给我了,而且现在他的公司做得比当年还要好。”
说起沈霆的东山再起,她也与有荣焉。
元焯将她的手背放在鼻尖下,重重地一嗅,半是玩笑:“别人的事,你可以稍微不放在心上一些。”
林沫吐舌:“其实我知道的也不多,毕业之后逢年过节我才给他发发短讯。”
“嗯,”
元先生老神在在地说,“我知道。”
“你又知道!”
林沫嗔道。
“当然,如果不是因为你跟他联系太少,”
元先生一笑,“怎么会不知道他也参加了这期拍摄。”
林沫猛地从台阶上站起身:“沈叔叔也来参加非常婚途?!”
元先生不满地一使劲,将她重新拽得坐在身侧:“有什么可吃惊?我都能来,他有什么不能。”
当然,沈霆在男嘉宾之列,也是元先生说什么都要抽空来录这期节目的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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